在香港,年满 18 岁至 64 岁的雇员(除获豁免人士外)都必须参加已注册的强积金计划并供款。强制性供款额基本上按雇员「有关入息」的 10% 计算,即雇主及雇员各供 5%;自雇人士亦须按有关入息的 5% 供款。我们代办每月薪金计算、强积金供款申报及雇主报税表 BIR56A/IR56B。
根据《雇员补偿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 282 章),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雇员补偿保险(劳保)。强积金、劳工保险、水火盗窃险、团体医疗及人寿、责任保险、汽车保险及要员退休福利,我们均可提供服务和收费比较,由专人代办。

本页导览
服务包含什么
- 每月薪金计算(payroll 外包):底薪、加班、佣金、津贴、无薪假扣减及年终酬金
- 制作粮单及支薪指示,符合《雇佣条例》的工资纪录要求
- 强积金计划登记、供款计算、每月供款申报及付款结算书核对
- 入职/离职的强积金安排提示,包括 30 日免供款期及 60 日登记限期
- 雇主报税表 BIR56A 及 IR56B 代办;离职 IR56F、离港 IR56G、非雇员酬金 IR56M
- 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计算(包括转制日前后分段计算)
- 劳工保险及团体保险方案比较,由专人代办
- 与会计做账衔接,薪金及供款正确入账,年结时毋须重新对数
薪酬数据会直接接驳到会计记账服务及审计安排,年度雇主报税则由报税服务一并处理。
请第一个员工开始,雇主要做的九件事
- 订立书面雇佣合约,订明工资、工资期、通知期及职位
- 在受雇首 60 日内为雇员登记强积金计划
- 由雇员受雇第一日起计算雇主的 5% 强制性供款
- 在每月第 10 日或之前完成供款并提交付款结算书
- 购买雇员补偿保险(劳保),保额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
- 保存工资及雇佣纪录,包括雇员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一段期间的纪录
- 确保工资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
- 给予法定假日、休息日、有薪年假、法定产假及侍产假等权益
- 每年 4 月交回雇主报税表 BIR56A 及 IR56B
常见伏位:好多老板以为「请兼职」「请自己人」「试用期」可以唔使供 MPF 或唔使买劳保——法例并无此豁免。只要构成雇佣关系,兼职、临时工、家人受薪同样受规管。详见新公司开业合规清单。
强积金供款怎样计
供款比率与有关入息上下限
|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 | 雇员供款 | 雇主供款 |
|---|---|---|
| 低于 HK$7,100 | 毋须供款 | 入息的 5% |
| HK$7,100 至 HK$30,000 | 入息的 5% | 入息的 5% |
| 超过 HK$30,000 | HK$1,500(上限) | HK$1,500(上限) |
*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积金局不时检讨,请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。
30 日免供款期:雇员有,雇主无
这是最多雇主计错的一项。雇员享有免供款期:无须为受雇首 30 日,以及紧接该 30 日之后的首个不完整供款期作出雇员部分供款(若工资期为一个月或以下)。换言之,雇员供款一般由受雇第 31 日或之后开始的第一个完整工资期起计。
但雇主部分并无免供款期——必须由雇员受雇第一日起计算 5%,并在雇员受雇满 60 日所在月份之后的下一个供款日一并缴交。若雇员在受雇 60 日内终止受雇,雇主毋须为该雇员安排强积金。
供款日与「积金易」
就每月支薪的一般雇员,雇主必须在每个月第 10 日(即「供款日」)或之前,将上一个工资期的供款连同付款结算书送达受托人。若供款日遇上星期六、日、公众假期、烈风警告日(8 号或以上台风信号)或黑色暴雨警告日,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。政府正推行「积金易」平台,雇主可透过平台处理登记、供款及查询附加费金额。
自雇人士
年满 18 岁至 64 岁的自雇人士须自行参加强积金计划,按有关入息的 5% 供款,可选择按月或按年供款,同样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限制。
获豁免人士
以下人士一般毋须参加强积金:未满 18 岁或已年满 65 岁;受雇期少于 60 日的短期雇员(建造业及饮食业临时雇员另有行业计划安排);从外地来港工作不超过 13 个月,或已参加香港以外地方退休计划的人士;《职业退休计划条例》下获豁免计划的成员;以及外籍家庭佣工。是否符合豁免须按个别情况判断。
拖欠及漏报强积金的罚则
| 违规情况 | 后果 |
|---|---|
| 未在供款日或之前全数供款 | 须补交欠款,并缴付相等于拖欠供款额 5% 的附加费,全数拨入受影响雇员的强积金账户 |
| 拖欠供款(民事及检控) | 可被罚款 HK$5,000 或欠款的 10%(以较高者为准);可被检控,最高刑罚为罚款 HK$450,000 及监禁 4 年 |
| 没有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| 最高罚款 HK$350,000 及监禁 3 年 |
| 未有依法投购雇员补偿保险 | 最高罚款 HK$100,000 及监禁 2 年 |
发现迟交或供少了,应立即连同 5% 附加费一并补交,毋须等待积金局发出《附加费通知书》——愈早自行补正,被检控的机会愈低。
取消强积金「对冲」:2025 年 5 月 1 日转制日
取消强积金「对冲」安排已于 2025 年 5 月 1 日(「转制日」)生效。由该日起:
- 雇主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,不可再对冲雇员自转制日起服务年资所产生的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;
- 转制日前的服务年资所产生的遣散费/长服金,仍可用雇主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(不论该供款在转制日前后作出);
- 雇主的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,以及按雇员服务年资支付的合约酬金,不论转制日前后仍可继续对冲;
- 安排不具追溯力:若雇员在转制日前已受雇,其转制日前年资的权益不受影响;若雇员在转制日或之后才开始受雇,雇主的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将全数不可对冲。
实务影响:凡雇员的受雇期跨越转制日,计算遣散费或长服金时必须分段处理——转制日前一段可对冲,之后一段不可。政府亦设有过渡性资助计划以减轻中小企负担。我们会在计算离职金额时一并处理分段及对冲上限。
雇员补偿保险(劳保)的法定要求
根据《雇员补偿条例》(第 282 章)第 40 条,所有雇主必须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,法定最低投保金额按雇员人数划分(以每宗事故计算):
| 雇员数目 | 每宗事故的最低投保金额 |
|---|---|
| 不超过 200 人 | 不少于 HK$1 亿 |
| 超过 200 人 | 不少于 HK$2 亿 |
未依法投保可被检控,一经定罪最高罚款 HK$100,000 及监禁 2 年。要注意保单须涵盖所有雇员,包括兼职、临时工及在香港以外地方为雇主工作的雇员;若被保险公司拒保,可透过业界的联保计划安排。工伤发生后,雇主另有法定的呈报责任。
雇主报税表 BIR56A 及 IR56 系列
税务局一般于每年 4 月首个工作天发出雇主报税表,雇主须于发出日起 1 个月内连同 IR56B 交回;即使没有雇用任何员工、仍未开始营业,或已暂停或结束生意,亦须在 BIR56A「没有」的方格加上剔号后交回。
| 表格 | 用途 | 时限 |
|---|---|---|
| BIR56A + IR56B | 年度雇主报税表及在职雇员/董事薪酬申报 | 发出日起 1 个月内 |
| IR56E | 新聘雇员申报 | 受雇起计 3 个月内 |
| IR56F | 雇员停止受雇 | 停止受雇前 1 个月 |
| IR56G | 雇员即将离开香港 | 离港前 1 个月,并须暂扣支付款项 |
| IR56M | 付予非雇员(分包商、顾问、代理)的酬金 | 随年度雇主报税一并申报 |
年入息达 HK$132,000 或以上的单身雇员、所有已婚雇员、兼职及董事均须申报。相关表格可与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处理,见报税服务(报税表代办 $270)。
法定最低工资
法定最低工资已实行「一年一检」,按既定方程式每年检讨一次。由 2026 年 5 月 1 日起,水平由每小时 HK$42.1 调升至 HK$43.1(升幅约 2.38%)。下一个水平预计于 2027 年 5 月 1 日生效。
计算方法:雇员在任何工资期的工资,按其在该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平均计算,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。工作时数包括雇员按雇佣合约或指示在工作地点工作的时间,以及往返工作地点之间的旅程时间。雇主必须备存工时纪录。
2026 年法定假日
根据《2021 年雇佣(修订)条例》,法定假日正分阶段增加。由 2026 年起,复活节星期一新增为法定假日,令 2026 年的法定假日增至 15 天:
| # | 法定假日 | 2026 年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1 | 1 月 1 日 | 1 月 1 日 |
| 2–4 | 农历年初一至初三 | 2 月 17 至 19 日 |
| 5 | 清明节 | 4 月 5 日 |
| 6 | 复活节星期一(新增) | 4 月 6 日 |
| 7 | 劳动节 | 5 月 1 日 |
| 8–15 | 佛诞、端午节、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、中秋节翌日、国庆日、重阳节、冬节或圣诞节(由雇主选择)、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| 按年历 |
*其后将由 2028 年起新增耶稣受难节(16 天),并由 2030 年起新增耶稣受难节翌日(17 天),届时法定假日与公众假期日数看齐。
开公司后须知:雇主相关保障
香港强积金 (MPF) — 计划成员达到 65 岁退休年龄便可提取强积金计划内由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累算权益。受托人会委任投资经理,为计划资产及成员的累算权益作长线投资。
劳工保险 — 根据《香港法例》第 282 章《雇员补偿条例》,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劳工保险,以保障雇员因工作受伤导致停工、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之损失。
水火及盗窃险 — 保障办公室意外,包括火灾、爆炸、水灾、盗窃、台风及水浸、地震、暴动、恶意破坏及其他意外损坏等。
团体医疗保险 — 为雇员提供住院及门诊保障,是中小企挽留人才的常用福利。
团体人寿保险 — 以公司名义投保,若受保员工在受雇期间不幸身故,家属可获按投保额赔偿。
责任保险 — 保障营业地方内因意外过失或设施缺陷,导致第三者伤亡或财物受损的法律责任。
汽车保险 — 雇主须为私家车或商用车购买三保或全保。
自设公司「要员」退休福利 — 除强积金外,雇主或要员可设立自愿性退休计划,作为额外退休保障及挽留关键人才的安排。
收费表
| 服务 | 说明 |
|---|---|
| 薪金计算及 MPF 申报 | 按雇员人数及发薪次数报价 |
| 强积金计划登记及新雇员加入 | 包含首次设定及供款循环安排 |
| IR56B/雇主报税表 | 可与报税表代办 $270 一并安排 |
| IR56E/IR56F/IR56G 个别申报 | 按份数计算,欢迎报价 |
| 遣散费/长服金计算(含分段对冲) | 按雇员年资及个案复杂度报价 |
| 劳工保险等比较 | 由专人代办,提供服务和收费比较 |
*收费只供参考,实际以公司规模、雇员人数、文件完整度及当年政府费用为准,并以书面报价单为准(见使用条款)。欢迎致电 3687-1127 免费报价,或参考收费表及一站式套餐。
适合哪类公司
开始聘请员工(包括受薪董事)的香港公司。未请人前可先做账;一有雇员即须处理 MPF 及劳工保险。以下情况我们处理得最多:
- 刚请第一个员工的初创——需要由零设定强积金计划、劳保及粮单流程
- 只有一名受薪董事的小公司——常见漏做 MPF 或漏交 IR56B
- 员工流动大的零售、餐饮及服务业——频繁处理 IR56E/IR56F 及 60 日登记限期
- 有跨境或短期外派员工——涉及 13 个月豁免及 IR56G 离港申报
- 需要处理裁员或退休——遣散费/长服金要按转制日分段计算
办理流程与所需文件
- 收集雇员名单、职位、薪金结构及入职日期
- 设定或加入强积金计划,安排供款循环及付款方式
- 每月计算薪金、加班、津贴及供款,出具粮单及供款结算书
- 处理入职/离职申报(IR56E/IR56F/IR56G)及供款起讫
- 年度编制 BIR56A 及 IR56B,并与利得税报税同步
- 薪金及供款数据入账至会计系统,供年结及审计使用
所需文件:雇佣合约、雇员身份证副本、银行账户资料、强积金计划及受托人资料、每月出勤/加班/佣金纪录、劳工保险保单、上年度 IR56B 副本。